各院、部、處、辦:
根據《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教育系統表彰獎勵項目評選表彰辦法的通知》(蘇教人﹝2016﹞6号)有關規定,2016年江蘇省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表彰工作開始啟動。現将申報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範圍和評選條件
本獎分為高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和教育研究成果獎三類。
評選範圍:規定年度内公開出版的學術著作、正式發表的論文、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、被相關工作部門采納或得到領導批示的研究報告等。其中,高校科學技術研究成果獎和教育研究成果獎在首次評審時,對參評成果完成年度不作要求;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獎參評成果完成時間須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。
評選條件:
1.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符合學術道德和學術規範,觀點鮮明,論據充分,資料翔實,數據準确,邏輯嚴密,方法科學,在理論上有建樹,在學術上有創新,體現政治标準與學術标準的統一。
2.在解決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實際問題上有突破,為促進教學和科研發展提供具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意見和建議,有利于提升培養質量、提高教學效果。
3.具有較強的理論前沿性、學術創造性和實踐應用價值,對推進學科建設和理論發展、促進科技進步、服務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,解決經濟、社會發展領域的重大問題發揮顯著作用,産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。
4.申報成果還需根據申報類别符合其他具體條件(詳見各類評獎細則)。
二、申報要求
1.本次申報實行限額申報。
自然科學類:機、電、化、建、交五個學院各限報一項,其他院部限報一項。
社會科學類:經管、藝術、外語、公共基礎部各限報兩項,其他院部限報兩項。
教育科學類:各學院限報一項。
2.研究成果要求我校必須為第一完成單位或第一完成人。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5人,主要完成單位一般不超過3個。
3.申報材料請按各類申報評獎的細則要求提交,申報截止時間為4月29日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自然科學、社會科學類評獎材料請于截止日前送交科産處主1122辦公室;教育科學類評獎材料請于截止日前送交教務處。
相關評獎細則、申報書等附件請登陸科研處FTP/省教育廳評獎材料文件夾下載,也可登陸江蘇省教育廳網頁浏覽并下載,網址為:http://www.ec.js.edu.cn/art/2016/4/6/art_4266_190872.html。
科産處 教務處
2016年4月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