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總 則
第一條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,推進素質教育,激勵學生刻苦學習、奮發向上,促進德智體全面發展,依據教育部、财政部有關文件,結合我校具體情況,制訂本條例。
第二條 學校對優秀學生發給榮譽證書或獎學金。參評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曆教育在籍學生。
二、優秀學生獎勵等級、比例和條件
第三條 學校每學期評定綜合測評優秀獎,獎項分為一、二、三等獎。每學年評定學年獎學金,獎項分為一、二、三等獎、單項獎和特别獎。
獎學金金額和獲獎比例:
一等獎學金:每人每學年1200元,不超過參評人數的2%。
二等獎學金:每人每學年600元,不超過參評人數的6%。
三等獎學金:每人每學年300元,不超過參評人數的12%。
單項獎學金:每人每學年100元,不超過參評人數的10%。
特别獎學金:一次性獎勵100-500元,具體獎勵标準由各學院審議、學工處審核、學校審批。
第四條 評獎基本條件
1、熱愛祖國,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,道德品質優良,認真執行《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》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,沒有因違紀受處分。
2、熱愛所學專業,努力學習,各門課程(包括實踐性環節)考核優良。
3、講究衛生,積極參加體育鍛煉,達到《學生體質健康标準》良好以上,身體健康。
4、學年内,所在宿舍衛生每月平均分不低于80分。
第五條 綜合測評優秀獎每學期評定一次,于次學期開學初進行。符合下列條件的,可評為綜合測評一、二、三等獎:
1、綜合測評一等獎獲得者,綜合素質測評總成績須列班級前三名,且分值不低于學校當學期規定分。
2、綜合測評二等獎獲得者,綜合素質測評總成績列班級前20%,且分值不低于學校當學期規定分。
3、綜合測評三等獎獲得者,綜合素質測評總成績列班級前40%,且分值不低于學校當學期規定分。
學校規定分由學工處于當學期按全校綜合測評實際情況另行公布。
第六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且德育測評27分以上者,可參加單項獎學金的評定:
1、在校級以上科技、社科類刊物上發表論文或在科技活動中成績顯著。
2、在校級各類學習競賽中獲一等獎。
3、非外語專業獲英語四級以上、日語三級以上證書,外語專業獲英語六級、日語二級以上證書。
4、非計算機專業獲二級證書,計算機專業獲三級證書、中級程序員證書。
5、獲其他國家級證書者。
6、學年内通過本、專科(第二專業)自學考試五門以上課程。
第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且德育測評27分以上者,可獲特别獎學金。
1、參加各類專業知識、技能競賽獲等級獎者。
2、非外語專業獲英語六級、日語二級證書;外語專業獲日語一級證書;非計算機專業獲中級程序員證書、計算機專業獲高級程序員證書者。
三、評定辦法
第九條 學期綜合測評優秀獎、學年獎學金的評定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,以班級為單位,由班主任組織實施。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學院審核并公示、學工處複核後,報學校審批。
第十條 各項獎項不得兼評,獲獎比例可降等使用。學期内有不及格課程者不得參評。
第十一條 學年獎學金獲得者須填寫《伟德国际1949始于英国優秀學生獎學金登記表》,存入本人檔案。綜合測評優秀獎、學年獎學金獲獎名單由學校統一發文公布,予以表彰,并發給榮譽證書。
第十二條 學年獎學金獲得者,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經所在學院和學生處提議,學校審批,予以撤消獎勵,收回證書,并停發獎學金:
1、在評選過程中弄虛作假,拉票賄選,騙取榮譽的;
2、違法違紀受到通報批評、警告以上處分的。
獲獎學生應合理使用獎學金,用于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。
第十三條 本條例從2010~2011學年起實施,原獎學金條例同時廢止。
第十四條 本條例由學工處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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